發布時間:2020-11-29 11:16:55來源:轉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經濟師考試科目具體詳情如下:

國家設置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初、中、高級經濟師專業調整為10個,具體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運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
2021年初中級經濟師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的第1個周末,考生可以參考往年的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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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考試時間 |
專業類別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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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00-10:30 |
初級所有專業、中級保險、中級運輸經濟、 中級人力資源管理(批次Ⅰ) |
《經濟基礎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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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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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4:30-16:00 |
中級知識產權、中級財政稅收、中級建筑與房地產經濟、 中級金融(批次Ⅰ) |
《經濟基礎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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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3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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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00-10:30 |
中級旅游經濟、中級工商管理(批次Ⅰ)、 中級金融(批次Ⅱ) |
《經濟基礎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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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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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30-16:00 |
中級農業經濟、中級工商管理(批次Ⅱ)、 中級人力資源管理(批次Ⅱ) |
《經濟基礎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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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3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兩個科目,《經濟基礎知識》為公共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為專業科目。
機考考場規則
一、在考試前30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本科目考試所指定考場,按座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嚴禁攜帶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針對部分運算量較大的科目,考場備有草稿紙,應試人員應試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三、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高級經濟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應試人員可提前1小時交卷、離場。初中級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兩科目合計可提前30分鐘交卷、離場。
四、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關閉電源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違反者責任自負。
五、須保持考場安靜,獨立作答,不得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發生異常情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六、自覺接受監督和檢查,服從安排。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